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十条有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内,禁止建设破坏视线走廊、景观、妨碍游览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