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辅警,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