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主任会议提名,通过人大常委会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应当在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代表中提名。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