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 /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十一条有效凡不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的,不得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其相应的职务。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