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管与服务第四十六条有效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限制其新建项目,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