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招标投标第二十二条有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对疑问、异议的公开答复应当在同一媒介、同一栏目发布。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