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至第六项任意一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