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建立南京都市圈沿江城市长江岸线保护区域协同和共保联治机制,加强生态保护,推动环境治理,优化产业布局,实现长江岸线绿色发展。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