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三条有效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源头治理、分类管理、防治结合、协同监管的原则。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