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打桩机、叉车、非公路用卡车、空气压缩机等以及在施工工地、港口、机场、物流园区、铁路货场、工矿企业等场所使用的装配有柴油机的机械。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