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第三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对辅警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绩效、培训训练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辅警层级化管理、奖惩、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