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第三十四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辅警岗前和在职培训制度、日常训练制度,有针对性地对辅警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辅警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