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水资源保护第二十条有效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设置堆砂场或者砂石加工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施工,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河道管理范围以外的区域设置堆砂场的,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河道滩地堆砂;施工结束后,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恢复原状,并报请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4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