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支持长期从事捕捞业的渔民从事水产养殖、休闲渔业或者其他职业;对统一规划转产转业的渔民,应当在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以及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扶持。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