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承包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的,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后,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养殖证。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