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挖掘整理地方茶文化资源,对古茶园、古茶道、古茶亭、古茶坊、古茶号和制茶、泡茶技艺等茶文化资源进行保护与传承。

鼓励申报与茶有关的文化遗产,创作突出地方、民族特色和品牌文化的茶诗、茶歌、茶书、茶画等茶文化作品,发展湖湘茶文化创意产业。

支持利用公共媒体资源,加强茶文化和茶知识的传播,鼓励开展国际茶日、中华茶祖节、茶文化节、茶业博览会等节会活动,建设茶博物馆、湘派茶馆等场所,弘扬湖湘茶文化。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