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是本辖区公证工作的主管机关。公证员协会是公证员的自律性行业组织。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