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公证员办理公证,凭公证机构出具的专用介绍信和公证员执业证,有权就公证事项进行调查,依法查询有关档案、资料、资产等情况,有权检验物证、勘验现场,有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协助。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