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化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信息沟通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制度,畅通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新闻媒体、公众之间信息传递和交流渠道,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