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第三章 风险防控第二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化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信息沟通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制度,畅通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新闻媒体、公众之间信息传递和交流渠道,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