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第三章 风险防控第二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储备重要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