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统一的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开展网格事项在线服务、监管、流转和处置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科学划分综合网格和专属网格,以网格为基本单元,开展社会保障、综合治理、民生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