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鼓励公民加入献血志愿服务组织,参加献血志愿服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支持献血志愿服务活动。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