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知识产权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褒扬激励。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