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四十二条有效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车时,应当主动避让未成年人。使用车辆从事接送未成年人业务的单位或者驾驶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保证使用车辆的安全性能,不得超出车辆限乘人数运送未成年人。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