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五项规定,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私拉电线(缆)、插座进行充电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