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