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三条有效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将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公共图书馆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