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为用水人建立方便、快捷的服务系统,并与政务服务平台相连接,主动公开办事指南、材料清单、承诺时限信息,提供咨询、指导、协调等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城市供水接入实行一网通办,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服务融合。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