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第四章 市容环境卫生第三十条有效工业垃圾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当依法实行集中处理,达标排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不得任意堆放、倾倒、处置。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