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第四章 市容环境卫生第二十九条有效城市生产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现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和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