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慈善条例第十七条有效鼓励、支持慈善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扶老托幼、生态环境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的慈善服务。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慈善服务。鼓励、支持具备专业知识、技能的志愿者开展慈善服务。鼓励、支持青少年开展与其年龄、文化程度、技能和身体状况相适应的的慈善服务。鼓励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将学生参加慈善服务情况纳入实践学分管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