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第十七条有效检察机关应当加强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探索建立跨区域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协作、联动办案、联络协调等机制,推动区域共同治理。法规性决定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