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三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第三十一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和主席团其他成员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代表的监督。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