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由副主席代理,没有副主席的,由主席团在其成员中推选代理人,直到主席能担任职务时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出新的主席时为止。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