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三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第二十七条有效主席团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办理有关事项。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