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由于行政区划变更、城乡建设、自然变化等原因而导致原地名的存在已无必要的,由原地名批准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予以废名。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