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征求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决定的期限。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