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条

有效

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以及医疗费用等信息;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其近亲属说明。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