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四章 医疗卫生人员/第二节 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第六十六条有效在医疗机构开展药品质量管理、药学服务的人员,应当取得药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药士可以从事处方调配工作,并在药师的指导下非独立开展其他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