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医疗机构与医疗卫生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时,应当就医疗卫生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和是否允许到其他机构多点执业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