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在本市申请设立医疗机构。

境外机构或者自然人在本市申请设立医疗机构的,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