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临床试验、学术交流、技术开发与合作,推动医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公立医疗机构与科研事业单位适用同等的科研和转化政策。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