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二章 医疗资源配置与保障/第三节 保障措施第二十条有效市医疗保障部门应当构建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医疗保障待遇公平适度、基金运行稳健持续、管理服务优化便捷,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质量协同发展。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