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二章 医疗资源配置与保障/第二节 分级诊疗制度第十三条有效基层医疗联合体牵头医院主要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康复、护理以及安宁疗护和急诊急救服务,并为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提供人才培训和技术指导。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