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一百二十七条有效本市建立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医疗机构以及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涉医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对实施本条例第一百零八条所列禁止行为的人员,到医疗机构就诊的,除急危重症患者外,医疗机构可以对其采取限制先看病后付费等就诊便利化措施。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一百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