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五章 医疗服务/第五节 智慧医疗服务第一百零一条有效鼓励医疗机构使用移动通信技术和智能健康装备等方式,依法收集患者健康监测信息,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智慧医疗服务创新发展。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一百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