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五章 医疗服务/第五节 智慧医疗服务第一百条有效居民健康管理服务单位可以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对与其签订居民健康管理服务协议的居民开展健康监测、评价,并根据监测数据辅助临床诊疗,提供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九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