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举行重大活动或者遇有突发公共事件,可以设置临时停车场所;在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时可以要求自用停车场、经营性停车场的经营管理者向公众开放停车场。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