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三章 维护管理与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并公布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行为举报和投诉的途径,受理举报和投诉,及时做好处理和反馈工作,并对举报、投诉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