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应当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理事会、监事会每届任期五年。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8日